知知玫玫

不定期诈尸。

小的时候看三毛的撒哈拉,看她穿着绮丽斑斓的裙子,看她踏着精致的高跟鞋,看她拿废弃的石料拿破旧的轮胎装点自己的城堡……

还看她在瓦伦西亚的月亮里自诩饺子大王。

白白的胖胖的,整整齐齐地排列着,在盛放着的天堂鸟下面,一只只白鹤似的饺子卧在薄薄的面粉上,乍一看像是沙滩上咧开的嘴角。

以前觉得三毛的文字大抵有点过分张扬的自信,什么美丽如花的女人,什么自己玫瑰般的脸庞,还有周围众人众星捧月般的目光……

忘记是不是这篇里的话了,现在想想觉得有点道理——人这种生物大抵很奇怪,总是需要借助别人的肯定来肯定自己。

对于这条黄金定律,绝大多数人想必都不能够免俗,但是三毛至少比我们强些,可以说我行我很好,至少每一点点的、旁人看不上的努力“我是一步一步摸索着才有今天的啊”!

这样想想三毛这种自说自话式的张扬,大概也正是她人格魅力的所在,也是她生如夏花之绚烂的集中体现吧?

枯燥的时候尤其喜欢三毛,在她的文字下,因为生活里本来乱七八糟的事情感觉一下子就有了生气。

就好像一个解忧杂货铺,乱七八糟的东西东一堆西一堆,于我们而言怕是强迫症都要发作,与她而言诗和远方就在这片乱七八糟七零八落的杂货里,奇思妙想,奇货可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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